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和《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拟定了《清城区2021年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qcqwnb@163.com,电话0763-3939755。
附件:清城区2021年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