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2022年清远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2022年清城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清城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安全规范有序。按照《2022年清远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活动规范有序。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明确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印发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协助、指导责任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对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实验和加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对玉米、水稻等作物种子依法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
(二)加强品种审定环节转基因生物监管。完善转基因大豆、玉米等品种管理,畅通产业化应用通道。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强化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种子下地前和苗期及时开展转基因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加大种子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种子抽检力度,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四)加强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的监管。强化对转基因生物贸易商和加工企业检查,加强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转基因生物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严禁改变进口转基因生物用途,确保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五)做好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跟踪监测。安排技术人员跟踪监测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情况,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严防目标害虫转移对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虫上升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社会监督等多种工作方式,督促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种子生产加工和进口原料加工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管法定责任和法定措施。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试验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加强属地管理。各镇街是本行政区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转基因监管工作,加强协同调度和培训宣传,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如发现或收到群众涉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研发应用线索,要及时主动介入,查清主体、查明责任、追根溯源。对逾越相关法律法规底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从严处理,事后形成典型案例,主动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引导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转基因生物安全研发应用的违法行为,促成社会监督。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2年清城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承担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和成分检测工作,以及组织专家开展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条件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抽样送检,检测监督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汇总备案。
(三)组织实施。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每月3日前按时报送上个月月度监管信息(详见附件),6月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
(四)工作总结。各镇街及时总结全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市场信息股,联系人:徐炳标,联系电话:3939058)
附件: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