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内各燃气企业、供应站:
为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在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31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对象为在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准登记的燃气企业。检查内容为:
(一)燃气经营实行许可情况:是否取得许可;是否超出许可期限;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符合以下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
6.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经我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10间公司/供应点为被检查企业(详见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到被检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请被检查企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并配合做好实地核查工作。
W314关于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