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市教基〔2022〕8号)精神,我局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拟定了《清远市清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电子邮件:jy3325006@163.com,电话0763-3328438。
附件:清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