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季度,我中心审核通过清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共65户(100人),其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1户(72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12户(16人)、新就业无房职工12户(12人)。原保障家庭现增加家庭成员有5户(7人)。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度清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的规定,该批次申请家庭符合“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月,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或拨打0763-3665532。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公租房进行保障。
附件:2026年清城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公示(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