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我中心共受理清城区广清纺织园本批次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7户(14人)。根据《关于公布广清纺织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通告》的规定,经核查,该批次申请符合“申请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在申请人的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建房用地、企业提供的过渡性住房、政府的主管公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条件”。目前公示期已满,我中心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详见附件:2026年清城区广清纺织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情况公示结果(第一批)
附件:2026年清城区广清纺织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情况公示结果(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