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清城区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6〕126号)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清远市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发改重点〔2026〕2号)进行修改确定。2026年我区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8项,总投资368.6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47.37亿元,其中市重点建设项目共30项,总投资325.2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7.42亿元;省重点建设项目共11项,总投资249.1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2.50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68项,估算总投资417.66亿元,其中市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共46项,估算总投资361.05亿元;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共6项,估算总投资52.25亿元。现将《清城区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项目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对表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完善各类审批手续,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完备的项目严禁违法开工建设。区重点项目以月度工程形象进度为周期进行调度,正式项目、前期预备项目按月度填报进度月报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重点项目管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进度月报表报至区重点项目办。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