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的通知》(清财农〔2026〕2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72万元。我区依规将该笔资金细化分配到具体项目,项目安排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清城区2026年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实施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7月3日—7月9日,共7天(含5个工作日)。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清城区乡村振兴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电话:3939166。
附件:清城区2026年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实施项目明细表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