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我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对2021-2023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梳理。截至2026年7月15日,我区2021-2023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合计2175万元。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将清城区2026年第三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实施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8月4日—8月10日,共7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清城区乡村振兴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电话:3939166。
附件:清城区2026年第三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实施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