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发布》本期邀请了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破小案”专业队副队长陆奕谍,为大家聊聊“破小案”的相关话题。A:“小案”并不是法律上的专业术语,而是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在经验层面上对某些案件的称呼。公安部门根据工作实践把“小案”定义为公安机关所管辖范围内较为多发的、集中的侵犯财产犯罪的案件的统称。多以诈骗、抢夺、盗窃为主,并且涉案金额较小。因此“小案”也就具有了如下特点:(1)犯罪时空跨度大、流窜结伙作案、隐蔽性高、犯罪手段多样化。(2)侵害目标随意多元化、作案人与被害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
A:“群众利益无小事”,清城公安机关将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小案”置于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用心守民安”的工作理念,把小案侦破作为严打整治的一条主线,主动出击,不管案件类别、不论案值大小,一旦接到指令,第一时间处置,努力实现快侦、快破、快追赃、快挽损。
A:今年1至4月,全区共立盗抢销刑事案件722宗(同比去年726宗下降0.5%);破案339宗(同比去年175宗上升93.7%);抓获人数130人,刑拘76人,逮捕55人,日均破案2.8宗,共追赃挽损126万余元,打击效果立竿见影,防范举措逐显成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全方位提升。
Q:越是“小案”,越是要出招“快”、打击“准”,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挽回损失。公安部门是如何构建一个完善的防控体系,来践行“小案不小办,用心守民安”的承诺的呢?
A:牢固树立民生警务理念,坚持“多破案、降发案、暖民心、聚民意”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群防群治工作措施。
一、强化“大巡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二、强化整治,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筛选重点案件强化破案攻坚。
三、强化社区警务建设,发动社区、“红袖章”、“黄马甲”、“一村一警务助理”、义警服务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居民楼等案件高发部位的巡逻防控,切实减少社会治安“盲区”。
四、强化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群、QQ群等多种宣传引导方式,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治安巡防,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发案。
A:今年以来,通过深挖扩线共计破案99宗,返还追缴涉案财物价值约126万余元,群众向公安机关送锦旗28面、感谢信50多封;期间还举办一次赃物返还大会,南方日报、法制网和本地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我们的《小案不小办,用心守民安》“破小案”工作做法。Q:有没有群众的哪些反馈或者行动,是让你们感到特别暖心的?A:暖心瞬间在基层公安的日常工作中是屡见不鲜的。群众报案小孩走失了,我们的专业队伍也会加入到为百姓解决急切、紧张的事情中。这些工作顺利开展以及顺利破案都给群众带来了平安和幸福满意度,也获得群众的高度表扬。
今年五月初,一个在清城区松岗路某房地产公司上班的女士,她购物的时候,手机不知道是在现场丢失了还是被人盗窃,她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就说手机不见了,我们接到这个报案后,了解到她的手机里面储存了大量的客户资料以及她们公司的内部资料,如果手机丢失,对客人的信息以及公司损失都是特别大。所以我们掌握了这个信息之后,第一时间对她走过的路线以及购物的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详细地调取周边的监控,发现在同一时间内,有一个驾驶电动车的中年妇女经过,我们把这个可疑人员锁定为可能是拿了她手机的嫌疑对象。因为这台电动车没有车牌,我们无法确定这个中年妇女的身份,所以无法跟她取得联系,但是我们办案民警坚持不懈,通过这个妇女离开路线,一步一步追踪,追到她住的楼下,然后我们从一楼往十楼逐户排查,最后确定八楼的住户就是当天骑电动车路过的这个人。一开始我们做工作的时候,她也说自己没有见到这个手机,但是通过我们从法理、道德和情理的各方面解释,她自愿把这个手机交出来,并且向公安机关作出道歉,和失主阐明了是因为捡到这个手机才想据为己有,同时我们公安机关也对她作出了批评。我们把手机取回来之后,第一时间联系失主,告诉她,她的手机已经被公安机关找回来了。手机失主对公安工作表示赞扬,并送上锦旗以及亲自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我们为她找回手机。这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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