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城公安交警联合邮政、街镇、劝导站共同推出电动自行车流动上门登记服务,深入村居、社区、企业为广大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同时清城公安各级交警部门充分依托“警邮合作”模式,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增加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网点。目前,全市共有153个上牌点(含邮政网点、代办点、流动便民点)。同时将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窗口增加到5个,提升窗口的服务能力;并在龙塘、石角、源潭、飞来峡4个乡镇全部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窗口,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截止4月17日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71898辆,(其中含合标车辆35421辆,违标车辆36477辆),交警受理窗口9110辆,警邮合作点62788辆。
Q:商家如何获得“带牌销售”资质?
A:电动自行车商家需要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应含电动自从车销售的营业执照,且法定手续齐全有效,销售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在售电动自行车全部属于CCC认证产品,并符合国家生产、销售的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应有独立对外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固定场地,场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立注册登记服务台,方便群众买车后提交注册登记资料;
A:近期阵雨或雷雨天气频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行程,关注天气预报,尽量减少在雷雨天气出行,雨天行驶注意路边的交通安全提示标志。
Q: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取得了什么成效?
A:3月1日至4月16日,清城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4492人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82起,其中涉酒驾驶105起(酒后驾驶83起,醉酒驾驶22起);
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5485起,其中无牌无证7204起,超员176起,酒醉驾56起,逆行101起,不戴安全头盔1691起。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000起。共印制悬挂条幅165条,发放宣传单张3.5万余张,在市政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增设宣传展板200块,印制张贴海报500余张;
通过微信、微博、微头条发布信息43篇,电视、电台宣传10次,报纸宣传5篇,进企业宣传41次。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大大改善了清城区的行车秩序和交通环境。
Q:最后呼吁一下广大交通参与者如何共同维护清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A: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八个行”,共同维护清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Q: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有哪些?
A:我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最高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千克,电机功率为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Q:合标电动车可以网上注册登记吗?
A:因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需要现场查验车辆,请合标电动车车主到各地车管部门或邮政网点办理上牌业务。
购买保险以群众自愿为原则。外地车主需要提交居住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车辆照片、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电动自行车
能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便利
能减少空气污染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骑行在路上,法规谨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