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月18日至1月26日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意见。期间我局暂未收到公众对《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