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清远市2021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对标先进责任清单》的精神,切实做好清城区营商环境发展工作,我局草拟了《清城区2021年对标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4日。
二、获取征询意见稿途径:详细情况可登陆清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ngcheng.gov.cn)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袁雨洁,联系电话:0763-3939179。
四、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qfgj1@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清城区2021年对标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征询意见”字样。
2.将意见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政府大楼6楼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邮编:511510)。
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清城区2021年对标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