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清远市清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粤府〔202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办编制了《<清远市清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清远市清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