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sfg541@163.com,电话0763-3939178,传真0763-3939182。
附件: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