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2018年修订版)》(清府办〔2018〕44号)(以下简称“市城独奖励办法”)。我区现行的《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城区府办发〔2010〕56号)与新修订的市城独奖励办法在部分重要内容上不一致,需要及时修订并重新发布实施。
今年10月,区卫计局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征集对《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城区府办发〔2010〕56号)的评估修订意见。现按照新修订的市城独奖励办法和前期征集到的反馈意见,区卫计局起草了《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修订草案)。现依法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行政文化中心三楼308室。
电子邮箱:qcqwjj0763@163.com
电话:0763-3939135
传真:0763-3939135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 清府办〔2018〕44号-清远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wps
3. 城区府办发〔2010〕56号-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有附件).doc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