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清远市清城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关于印发清城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请社会公众认真阅读文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18年9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清城区民政局反映或提交:
1.信件邮寄: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小区13号楼二楼清城区民政局(邮编:511500);
2.传真:0763-3828120;
3.电子邮箱:3136095016@qq.com;
请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作进一步联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