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传统节日中,要数每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春节(民间又叫过年)最为隆重。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厂矿、山头、田地多为富人占有,加上旱涝灾害、战火不断,穷人生活困难,春节之喜庆、欢乐习俗几乎尽见于富有之家,穷苦人家称过春节为“过年关”。真正体现歌舞升平、普天同庆、欢度佳节的民间习俗主要出现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为改革开放后。夹杂着封建迷信内容的一些传统春节习俗,“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禁止,改革开放之后又在民间逐渐兴起。
民间称农历十二月(春节前一个月)十五日至三十日为“年假”。进入“年假”之后,城乡家庭便根据各自的空闲情况打扫屋舍,清洗被席、傢俬、厨具,备好柴火、油盐、姜、醋、豉油,添置衣服,理发、洗头,做好过年的准备。一般到当月廿七日至三十日,农家便炸油糍、印饼(又叫敲饼)、做年糕。十二月廿三日为“送灶君日”(民间有的叫“灶头婆去耍”,有的又叫“灶头公去耍”),平时贴有灶君神位的人家在祭祀灶君后焚烧灶君神位(谓之送灶君上西天),到年三十晚再贴上新写的灶君神位(民间有的叫“灶头婆返归”,有的又叫“灶头公返归”)。大年三十(除夕),早上吃完汤丸(清远白话方言“丸”与“圆”谐音,象征团圆之意),家家户户张贴门神、对联、年画,摆置花卉,并焚香点烛,以酒、肉、鸡、鹅、糍、果等拜奉家神、祖先,拜奉后燃放鞭炮。年三十晚全家团聚,“吃团年饭”。菜肴最普遍有鹅、鸡、扣肉、笋,并有一两款象征吉利的菜式,如鱼(清远白话方言“鱼”与“余”谐音,象征年年有余)、“粉丝”(其状长条,象征长寿)、“发菜”(清远白话方言“发菜”与“发财”谐音,象征发财)等,饭后或合家团坐闲谈,或外出串门闲叙。1988年后,清城城区内不少家庭年三十晚“团年饭”在宾馆、酒楼订餐,每到年三十晚晚饭时分,宾馆、酒楼的餐厅、客房座无虚席。晚饭后,男女老幼欢聚一堂,等候燃放迎春炮竹(俗称“守岁”),家庭主妇则忙于蒸“发糕”,以备年初一拜年之用。至零点(子时),燃放炮竹、烟花接年。
大年初一早晨,长幼依次祝贺新岁,已婚成年人向小孩派发“利是”(红包),城乡狮队敲锣打鼓,各自舞狮采青、拜门,庆贺新春,是日,家庭禁杀牲、禁扫地。
初二开禁杀牲、扫地,亲戚朋友开始互相探访、拜年。
初七为“人日”(意即人之生日),男女老幼多不外出活动,尽量休息闲玩。
初十日“开灯”(民间称为灯日),上年添丁生男孩者,扎(或买)纸糊花灯(灯笼)一个,或悬挂宗祠大厅、或悬挂自家厅堂、或悬挂村头土子神坛之树上(“灯”与“丁”谐音,以示人丁兴旺),花灯直到正月十五后才拿回小孩房间存放。当日,做外婆的“担开灯茶”,礼品除鸡公、酒肉外,并有小孩背带、衣服、鞋袜、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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