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秀丽(1933~1959年),洲心圩人,生前是广州市何济公制药厂工人,中共党员。
抗日战争时期,向秀丽的父亲在乐昌做店员,音讯隔绝,母亲容风屏带着几个儿女流浪到肇庆一个偏僻的小村,不得已将向秀丽和另外一个女儿送人。向秀丽到地主家做养女,第二年因做工碰伤了脚趾头得不到治疗,腐烂到生虫见骨,整条腿不能行动,地主就把向秀丽送回家。最后,向秀丽的右脚趾锯去一节骨头。最困难时,家中间或有3~4天无粒米下肚。
1956年,公私合营。向秀丽所在的和平药厂并入何济公药厂,向秀丽在何济公药厂当包装工,工作任劳任怨。1958年,向秀丽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调离包装组,参加试制“甲基硫氧嘧啶”的化学药剂。试验化学药剂是一个更辛苦、更危险的岗位,向秀丽因工作劳累变瘦,母亲为此感到心疼,向秀丽说:“现在不应挑肥拣瘦了,革命工作需要干什么就干什么,有党的领导,青年人怕什么。”
1958年12月13日晚,向秀丽在化工厂车间和两位工友一起生产“甲基”药粉时,酒精瓶意外滑落地上破裂,无水酒精倾泻出来,接触到旁边煤炉的热气,马上燃烧起来,并迅速向四周蔓延,危及到车间一角存放的30多公斤极易爆炸的金属钠。金属钠一旦遇火爆炸,其威力足以毁掉整个工厂,并殃及附近的街道、民居。在危急关头,向秀丽作出了牺牲自己,保护工厂和人民群众的选择,以最快的速度把操作用的毛巾丢在地上吸酒精。很快,火苗扑向向秀丽沾满酒精的双手和衣衫,当火焰向向秀丽全身蔓延时,一名工友冲上去要为向秀丽灭火,向秀丽却斩钉截铁地说:“不要管我,快去叫人救火!”说罢,把整个身子侧卧下来,截住流向金属钠的燃烧着的酒精,灼热的酒精渗透了向秀丽的全身衣服,向秀丽咬紧牙关忍受着剧痛,与烈火争分夺秒。当车间领导和工人们赶来扑灭向秀丽身上的火时,向秀丽在昏迷中还说:“快,快抢金属钠!别管我!”,火终于被扑灭,一场严重的事故被制止了,而向秀丽身体67%的面积被深度烧伤,抢救33天后,于1959年1月15日离开了人世,当时,向秀丽只有25岁,是一个18个月大的孩子的母亲。向秀丽牺牲后,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郭沫若用诗一样的语言赞扬向秀丽:“酒精哪能够毁灭你啊,你永生在人们心上。”当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秀丽为革命烈士,并把当时化工厂车间所在的上九路、下九路一带命名为“秀丽路”。向秀丽的英雄事迹一时传遍全国各地,成为全国青少年学习的一代楷模,整整激励了几代人。1962年2月8日,雷锋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今天文书同志从团里拿回几本书,其中《向秀丽》这本书把我吸引住了。我一口气读了10多页,越读越使我感到浑身是劲,越读越使我感到敬佩,越读越想读……,我用了4个多小时一字一句地读完了这本书。”当年,距离《向秀丽》中的主人公牺牲已4年有余。
向秀丽舍身灭火,保护国家财产的英雄事迹,至今仍被载进中、小学、幼儿园的教科书内。
向秀丽牺牲后安葬在广州银河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