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
根据《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清城普办〔2020〕9号)的工作部署,为更好发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局参照市局、省局的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钟立,联系电话:3864702)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普法对象 | 形式 | 计划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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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要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学习民法典,做学法用法表率。 | 局党组成员 | 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专题学习 | 10月底前 | 人事股 政策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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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学习民法典公益系列讲座——《民法典开讲》。 | 区局各股所 | 视频学习 | 10月底前 | 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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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法考试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 | 区局各股所 | 网络学习 | 8月底前 | 政策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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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用网络在线平台、学习强国平台,重点加强民法典的个人学习。 | 区局各股所 | 网络学习 | 常年 | 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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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区委普法办完成2020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审判专题庭审活动。 | 局领导 | 现场学习 | 12月底前 | 政策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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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统筹制定区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市区局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认真梳理履行工作职责需贯彻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研究并制定本部门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 全局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 | 现场学习网络学习视频学习 | 常年 | 政策法规股统筹制定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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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处室 | 普法对象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普法目标 |
1 |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代 理 | 行政审批股 | 全局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 | 1. 在年度培训计划内增加相应教学内容、组织参与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以及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普法。 2.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群众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围绕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民法典以案释法影响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在执法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民法典普法宣传覆盖面。 | 常年 | 1.通过面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2.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民法典规定普法工作,引导大家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促进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
2 | 第三编 合同 | 网监股 |
3 |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责任 | 消保股 质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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