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反诈办有关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着力“内控-外宣-联动”,牢守企业宣防阵地,积极推进“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及辖区企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零发案”。本局反诈工作经验在全区作介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统筹部署。以党组会议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成立本局“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狠抓落实,将“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工作列为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措施强力推进。
二、加强内控教育,提升干部反诈能力。将反诈防诈职责纳入各部门“一岗双责”范畴,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将反诈防诈纳入党团建工作,发挥党支部基层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防骗我带头”活动。将“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内部防范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通过在区局及各市场监管所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集中观看反诈视频、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诈专题知识竞赛以及开展“谈心得、谈体会”集体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反诈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反诈防诈能力。
三、加强外宣引导,筑牢企业反诈防线。开展“无诈企业”创建活动,印发《清城区2022年“无诈企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本局“无诈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无诈企业”创建标准要求、具体举措及部门职责分工。分管领导带队到新北江制药厂、百姓大药房等企业部署开展创建“无诈企业”,各责任部门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防电诈宣传培训,及时推送和宣传市、区反诈办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方式和预防措施,指导企业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防范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在企业内部和对外场所张贴反诈宣传海报、播放反诈公益宣传片等;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行建立反诈防骗宣传教育培训阵地,组织企业员工尤其是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报关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工作,内部开展“无诈班组”等创建活动,以班组、个人等名义签订《清远反诈中心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倡议书、责任书或承诺书,注册安装并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目前,全局共培育创建“无诈企业”6家。
四、加强纵横联动,构建全民反诈格局。一是开展多渠道宣传。结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禁毒以及党员“双报到”、社区包联、创文入户、“守护钱袋子,建功新时代”百日宣传等专项主题活动或时间节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在城乡25个集贸市场利用市场开办方的LED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召开清城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会议、在办公场所及办事窗口张贴反诈海报、在互联网和微信工作群发送反诈知识等,向民众开展反诈防诈宣传,指导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市民反诈防诈能力,有力营造全民反诈防诈共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多形式联防。建立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机制,在法人注册企业时通过口头形式告知相关法律风险和惩戒措施;对类金融企业的市场准入依法严格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和信息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对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设备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核对提供涉诈企业登记信息和排查涉诈高危人员、前科人员及涉案对公账户法定代表人其投资的市场主体及其作为被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打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