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原清远县划分为清城区、清郊区,隶属清远市管辖。同年4月1日,清远市编制委员会发文,确定设立清城区党政机关专业单位等机构,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于
1990年4月,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清城区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这次党代会选出9名纪委委员,同月召开全体纪委委员会议,选举陈辉、全辉机、梁世兴、郑鉴昌、李如胜为区纪委常委。陈辉为书记,全辉机、梁世兴为副书记。
1993年3月,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清城区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这次党代会选出11名纪委委员,同月召开全体纪委委员会议,选举陈辉、何荣开、何继松、潘梓林、林灿明、李如胜、何桂声为区纪委常委。陈辉为书记,何荣开、何继松、潘梓林为副书记。
1998年3月,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清城区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这次党代会选出11名纪委委员,同月召开全体纪委委员会议,选举黄桂华、何继松、林灿明、李如胜、何桂声、汤锦科、李锐清为区纪委常委。黄桂华为书记,何继松、林灿明为副书记。
2003年7月,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清城区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这次党代会选出15名纪委委员,同月召开全体纪委委员会议,选举陈日思、梁卫民、林灿明、阮文佳、梁绍兴、李锐清、吴汉清为区纪委常委。陈日思为书记,梁卫民、林灿明为副书记。
2005年2月,市委任命朱振民同志为区纪委书记。同年4月,区委任命谢建洪、孙忆春同志为区纪委常委。
2006年12月,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清城区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这次党代会选出21名纪委委员,同月召开全体纪委委会议,选举陈景光、陈小菊、林灿明、吴汉清、李锐清、谢建洪、孙忆春为区纪委常委。陈景光为书记、陈小菊、林灿明为副书记。
2008年1月,市委组织部任命吴汉清同志为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09年12月,市委组织部任命林少群同志为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会副书记。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届别 |
潘明辉 |
纪委书记 |
1988.06—199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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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辉 |
纪委书记 |
1990.04—199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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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华 |
纪委书记 |
1997.07—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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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日思 |
纪委书记 |
1999.11—20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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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民 |
纪委书记 |
2005.02—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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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光 |
纪委书记 |
2006.11—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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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彬 |
纪委书记 |
2011.09—20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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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世彪 |
纪委书记 |
2012.06—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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