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城区以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以盘活利用为宗旨,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以合同清理为抓手,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农村资源优化增值,强化农村“三资”监管,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着力做好“三资”管理“大文章”。
一、盘活一批资源,实现农村资源优化增值
清城区始终立足农村资源优化利用这一出发点,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推动农村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和溢价增值,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一是建立“准规则”。在全市率先出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工作指引、奖补方案等文件,明确农村资源资产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全面实行“五统一、一备案”运营模式(即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实行政府备案),引导农村资源资产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2024年1-10月(截至10月11日)全区完成项目立项815宗,立项金额8.59亿元,成交558宗(占全市58.1%),成交金额3.95亿元(占全市51.8%),产生溢价超3470万元,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平台交易接受率进一步增加,交易势头持续强劲。二是建好“中继站”。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实现8个镇(街道)全覆盖,切实加强对村集体合同台账、交易资料等审核指导,并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推出交易贷产品等举措,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活跃度和覆盖面。三是做大“资源库”。引导各集体经济联合社、合作社对土地经营权进行连片整合,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合流转。目前已整合流转耕地约21.6万亩,整合率达92.3%。引导各镇(街道)设立强村利民公司,整合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通过社会化服务、订单生产、市场推广等方式获取运营收益,激发村集体经济内在活力和“造血”能力。今年10月,全区首家强村利民公司——横荷强村投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四是推动“上平台”。推动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发布到省产权交易平台,并通过公开竞价、公开协商等多种方式促进村集体资产溢价增资。如洲心街道洲沙南峡山北侧(杂树)采伐项目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起拍价8万元,6人参与竞投,经过11次延时236轮的激烈竞价,最终以52.2万的价格完成竞价,溢价率超过550%,2585人线上围观。
二、坚持一个导向,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清城区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强化农村财务检查、财务数据规范录入、农村干部廉洁监督,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监管长效机制,扎紧农村集体“钱袋子”。一是加强农村财务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建立每月下访镇(街道)机制,分析研判历年总体债务增减变动数据并开展溯源追查。目前,共排查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债务问题215个,已整改190个。二是推动财务数据规范录入。成立农村财务数据录入指导小组,举办农村财务数据录入专题培训班,并通过现场指导、微信群指导等“线下+线上”方式推动全区农村财务数据科学有效规范录入。目前,全区215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112个、经济社2040个)均成功建立账套,已录入资产卡片9900个、合同8929份。三是强化农村“三资”监管。聚焦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源交易等重点环节,督促村集体围绕收入记账情况、不规范经济合同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查。针对平台交易推进不力、农村集体资产闲置、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口头提醒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农村“三资”规范管理、资源资产有效盘活、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清理一批合同,维护农村集体利益
清城区持续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力度,排查整改不规范合同,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村集体利益。一是深入调研走访,掌握共性问题。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到不规范合同问题突出的飞来峡镇、源潭镇等镇(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发现我区农村经济合同存在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表决程序等不规范共性问题。据排查统计,全区正在履约存量经济合同9457份,其中不规范合同共3237份,已完成整改3068份。二是立足地区实际,编印整改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过调研、征询意见以及律师事务所专业指导,研究制定《清城区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整改法律指引》,为不规范合同整改提供明确的整改思路和方向,避免“一刀切”,减少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矛盾纠纷和冲突,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召开整改座谈会,及时答疑解惑。组织召开不规范合同整改推进会,邀请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我区不规范合同共性问题进行分析解读,解答各镇(街道)提出问题,提高不规范合同整改成效。如源潭镇迎咀村委会双面村小组土地租赁合同于2005年11月签订,排查发现该合同存在租赁时间较长、合同内容不全面、价格偏低、民主程序不完善等问题。通过组织原承租方商讨、民主表决、主动公示公开等流程,镇村合力促成该合同自行解除并重新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协商交易,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5万元以上。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