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工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监督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监察、审计、警务督察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职权;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掌握全区的公安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分局的指示、指令;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担公安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宣传工作。
五、交通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生形势,及时提出管理措施;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受理机动车驾驶补换证、审验、驾驶人满分学习(摩托车类)、驾驶人初学、增驾考试(摩托车类),机动车六年免检、校车标牌换发;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六、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是主管刑事侦察工作。
七、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参与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治安部门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查处和指导、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负责及指导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
八、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是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本区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查报批以及外国人入境的管理工作。
九、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是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的动态治安秩序。
十、经侦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打击传销犯罪活动。
十一、法制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公安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十二、禁毒大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区禁毒工作,承担清城区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重大涉毒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