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盖章→移交下一个部门
受理条件:
1. 申请房屋已报装不再重复受理;
2. 房屋不属于违法用地,不存在超高超大面积情况;
3. 承包集体土地报装农业用水用电必须出具合同;
4. 报装三相用电必须出具营业执照。
《申请用水用电审批表》经村居初审后,递交国土所所需材料:
1. 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书原件递交申请表时必须出示;
2. 身份证必须与土地使用证相符,夫妻或子女关系的必须出具证明;
3. 单位或企业申请必须出具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4. 房屋有报建手续资料的必须出具。
5. 土地已取得《集体用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装用电直接到供电部门受理。
注:所需材料自备复印件一式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