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清远市清城区娇丽芙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清远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我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经审核评定,同意成立清远市清城区娇丽芙职业培训学校。
拟办学校地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华信楼201;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为严慧芳。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9日)。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清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763-3939264。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