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城区人社监字〔2019〕第180号
欠薪单位名称: 罗志慧
经营场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东路14号首层128、129档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罗志慧
联系电话: 1881185681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有工人投诉你单位涉嫌拖欠工人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 2020 年 1 月 3日 15:00 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 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薛惠娟 联系电话:0763-3939076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