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城区人社监字〔2019〕第179号
欠薪责任单位:福州真诚意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头路319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B区(原金洲南路东侧与亭头路南侧交叉处)B1区含B1号-B7号楼、B14号-B19号楼1层60商铺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由你单位承包的清远融创道申花园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0年 1月 14 日 1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 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陈江枫 联系电话:3939076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