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城区 人社监字〔 2019〕第10号
欠薪责任人:周厚文(身份证号:432929********6016)
住址: 湖南省双牌县打鼓坪林场宿舍楼1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你承包的清远市江南水厂项目模板工程涉嫌拖欠木工班组工人工资 。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 2019 年 4 月 8日 15 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 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3939672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