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城区人社监字〔2019〕第195号
欠薪责任单位: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区聚兴道9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由你公司承包的清远市阳光100米娅新城D09、D10、D12楼装修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0年3月2日1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陈江枫 联系电话:0763-3939076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