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耀(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4181119740910****,居民身份证住址: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潖江口黄洞冲村****号):
因你实施违法采砂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改)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改)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河道采砂类)》,拟决定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因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城水听告字〔2021〕10号),具体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0763-3939094,联系地址: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城区水利局601室)
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城水听告字〔2021〕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