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市民提供更加集中、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将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原业务窗口将停止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将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14:30起停止在原址对外服务,3月16日(星期一)8:30起正式在新址对外服务。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需要在人工窗口办理出入境证件或签注的市民请前往清远市民中心二楼公安专区出入境窗口申请。 二、新办公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联湖花园17号楼)二楼公安专区。 三、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市民中心一楼自助服务区公安专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四、办理业务范围 (一)业务窗口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出入境相关业务。 (二)24小时自助服务 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关签注的申请、缴费及制证,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出入境证件自助取证,出入境证件照片自助拍照。 五、咨询电话 0763-339949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