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城区启用12套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5年10月6日零时起启用12套闯红灯类电子监控设备,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类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址
1. 凤翔北路与职教二路平交路口;
2.广清大道大沙塘村路口;
3.峡江西路与永安南路平交路口(万豪水晶湾);
4.狮子湖大道车头村T型平交路口;
5.凤翔北路与职教一路平交路口;
6.清晖南路与平安东街平交路口;
7.X365线与佛清从高速龙塘湴冲出口引道平交路口;
8.广清大道与G240国道平交路口;
9.X844线与X365线平交T型路口(赖屋村);
10.G355国道源潭镇邱庄村路口;
11.G240国道石角镇拼多多物流货仓路口;
12.G240国道与飞来峡镇文化路T型平交路口。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