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1月17日零时起启用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卡口设备3套,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3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位置、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卡口设备位置 1.清城区北门街西十座路段; 2.清城区凤城大桥路段(北往南方向); 3.清城区凤城大桥路段(南往北方向)。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位置、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位置 1.清城区龙塘镇泰基路百嘉数字声光产业园周边路段; 2.清城区龙塘镇泰基路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周边路段; 3.清城区龙塘镇泰基路金丰彩油墨有限公司周边路段。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