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根据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区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对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和市卫计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区纪委《关于区直有关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区党廉发〔2016〕4号)的有关要求,围绕“强基固本、凸显特色、深化改革、转变作风、攻坚克难、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提高卫生计生工作质量为主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正风”行动和“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确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提高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一岗双责”,细化主体责任清单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区党廉办《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城区党廉发〔2015 〕8号)精神,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各负其责,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科学化。相关责任清单已印发执行,并在适当范围进行了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及群众的监督。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今年,局先后印发了《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4月份,局召开了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按照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属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制度,强化监督
1.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相关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规定。本年度,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中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阳光党务”。及时把党务政务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区卫计局网站及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设置信箱、监督电话和党风廉政专栏,及时更新公开全局各项工作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新闻、评优工作及其他重大决策、消息、信访处理意见等全面向群众公布。
3、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网络问政、党政领导信箱等民意诉求渠道,对信访、12345政府服务平台热线等民意诉求渠道收到的咨询和投诉能够限时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开展“效能监测点”丰富监督方式,我局邀请市、区相关单位27人为我系统的特邀正风行风监督员,明确工作内容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正风行风监督员在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行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接受群众咨询194件,回复194件,投诉36件,受理36件,处理率达100%。
(四)抓好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2016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城区委办发〔2016〕1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一是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作风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的性质和宗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自觉增强党性观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目前,我单位已开展集体交流学习7次,理论学习研讨会7次,领导讲党课3次,参加专题培训讲课2次,每名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篇。二是订阅党风廉政书籍和观看专题电教片。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本订阅了省纪委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6)》,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省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电教片《丧曲悲歌——广东省工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朱泽君的两面人生》、《陨落的“新星”——茂名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案件警示录》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材。通过生动的反面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做到敬法畏法、遵规守矩,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看案例学条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8月29日,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8人参观了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明规、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加强风险防控,实现源头治理
一是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我局及时更新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针对本单位因岗位调整、职权变化、人员变动,及时组织查找、更新各岗位人员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制定新一轮防控措施。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五位一体”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我局被评为“2013-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与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日常化、经常化的工作抓实抓好,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三是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区纪委要求,局制定了《清城区卫计系统开展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计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约谈分管联系部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21次。
(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抓好作风建设
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和“行业作风”专项治理行动。局党组先后印发了《清城区卫计系统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清城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公述民评”活动方案》,着力针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开展专项治理。计生方面重点整治乱发证、乱收社会抚养费、截留收支两条线资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积极开展“阳光计生”国家示范单位创建;卫生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落实好“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制度。截至10月,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已与患者及家属签订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25430份,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460份,医务人员签订廉政承诺1345份。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新常态认识不充分,思想不够重视。
(二)责任制落实不够好。一些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落实不够,抓业务给力,抓作风不力,常因业务工作繁忙,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部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比较淡薄,认为都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
(四)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医务人员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没有从群众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
(五)学习教育方式不新颖。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中,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缺乏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7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部署,把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卫计委“五不准、五严守”规定与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切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全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全面落实党组(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与局机关各股室和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抓好纪检部门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巡查督导工作,确保我区卫计人员工作作风持续转变,服务效能持续增强。
(二)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办利用权力收受钱物、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等问题。对问题线索要迅速查处,决不姑息。二是强化对制度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工作。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全面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及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清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推动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上线交易。
(四)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正风行风专项治理。在正风方面,继续整治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在行风方面,深入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重点整治: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毫不放松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当前,党中央要求全面实行从严治党,我局将深入贯彻省、市、区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攻坚克难,同心同德,坚定不移将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