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街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清城委办发〔2018〕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2018年9月中上旬前为部署启动阶段,主要是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工作责任。2018年9月下旬起为全面推进阶段,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迅速启动专项行动,街道纪工委重点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查处、严追究,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2019年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2020年为深化标本兼治阶段,主要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突出对美丽乡村建设、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扶贫工程领域的监督,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涉黑涉恶,以及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对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做到真脱贫。(纪工委、财政所、农林水办、城管办、扶贫办、民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紧盯国土、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村霸、宗族势力等,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坚决查处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的部门、社区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督促各部门、各社区将专项斗争与基层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工委、扫黑办、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一寸不让。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保障区范围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地方租赁车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违反公车改革规定、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服务群众、责任担当、检查评比考核、文山会海等方面存在问题,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懒无为、冷硬横推,脱离群众、耍特权,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纪工委、党政办、组织办、财政所、人社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惩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勤廉工程”,充分发挥三级监督体系作用,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村干部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挥霍集体资金;违规出租、发包、出售、赠与集体资产资源;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纪工委、农林水办、扶贫办、财政所、国土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持续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将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作为监督重点,坚决查处有法不执、有责不履;对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漠然视之,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为谋取不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选择执法、徇私枉法;行特权、耍威风,粗暴执法、伤民害民等问题。(纪工委、民政办、司法所、人社所、国土所、环保办、城管办、农林水办、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惩治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站式、一网式、一门式”公共服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或群众索取好处;以各种名目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纪工委负责)
(七)惩治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紧盯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落实各项换届纪律,坚决查处利用选举规则,组建“竞选联盟”、实行“以商控政”、操控基层选举;向有选举权的村民打招呼、拉票贿选;通过信息造假、违规登记选民、伪造毁灭选票、违规投票计票、诬告等方式破坏选举等问题。(纪工委、组织办、民政办、综治维稳信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惩治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问题;坚决查处民生专项资金方面贪污私分、冒领骗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问题。(纪工委、农林水办、扶贫办、民政办、财政所、拆迁办、国土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重点
根据清城委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按照镇街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重点整治部门和整治村(社区)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部门和重点整治社区如下:
(一)重点整治部门(1个):人社所
(二)重点整治社区(6个):清郊社区、沙田社区、田龙社区、城西社区、沿江社区、天湖社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开展滚动摸排、入户核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正风反腐案件线索。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移交、调查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二)运用勤廉工程强化村级监督。深入推进“勤廉工程”建设,巩固完善“教育、监督、预防、正风、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勤廉监督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扎实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和“质询会”活动,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排查力度,运用勤廉监督系统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清单,压实监督职责,构筑长效机制。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渠道,将“三资”管理平台数据与我街主体责任和勤廉监督系统实行对接,接受勤廉监督的再监督。
(三)强化公开曝光。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健全暗访曝光工作机制,通过清远日报、清远廉信、“清远正风”专栏、“你好凤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的曝光力度,实名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和案例。
五、工作机制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村(社区)为基础、街为关键,层层压实基层正风反腐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履行责任的监督制度,完善约谈和述责述廉等制度。
(二)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沟通协调合作机制,督促党政办、纪检组织办、综治信访维稳办、经济发展办、城管办、农林水办、社事办、计生办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基层正风反腐各领域各环节责任。深入推进以案治本,梳理机制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监管责任。
(三)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戒奢拒侈、移风易俗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风带社风促民风,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全街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纪工委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党对人民庄严承诺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要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正风反腐的良好舆论氛围。全街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基层正风反腐作为履职重点,协助党工委抓好基层正风反腐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街道党工委将通过分片督导、专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街道纪工委要成立专门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各社区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对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要弘扬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农村基层腐败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基层正风反腐同加强基层党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确保基层正风反腐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