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委农办、市国土局清城分局、区档案局、区委宣传部、区林业局、区法制局、区信访局、区妇联、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等单位制订的《清远市清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局反映。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局
2017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