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推进法治清城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清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督查工作,将示范创建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清城区顺利入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综合候选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二是落实省、市贯彻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工作部署。清城区人民政府、21个区直单位、8个镇街均已按要求落实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公开工作或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履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职责。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扎实做好改革的准备工作,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020年,共出具403份法律意见。2020年,参加区委常委(扩大)会议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13次,审议96项议题,多次参加协调会。
3.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能。2020年共处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宗;共收到各级法院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共87份;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6宗,已审结124宗。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60次,其中,区政府领导出庭2次。
(二)积极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升普法教育实效
1.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活动共印发宣传挂画250套发放到各村(居)、企业及卫生部门。二是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2020年度清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推动我区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和执法实际,贯彻实施民法典规定,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加强与清远电台FM887主流媒体合作宣传,刊播(刊登)民法典普法公益广告、以案释法案例及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并联合区委网信办在全区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分期刊播宣讲视频,确保网络宣讲全覆盖。截止目前“法治清城”栏目运作良好,共播放28期.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按照省级标准打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第一初级中学清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揭牌启用。二是牵头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作,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建设。三是做好广东省利泰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三)坚持高标准严控风险,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1.强化特殊人群监管。2020年全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43人,解除矫正措施391人,共列管708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417人,协助监狱、戒毒所开展远程会见538宗。
2.扎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区现有2165名刑满释放人员,2020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04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70人,帮教总人数604人,帮教率达到100%。
(四)积极化解基层矛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2020年,全区共有200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053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总数2024宗,其中成功1994宗,涉及金额4038.3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52%。2020年,区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洲心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2.充分发挥驻所调解室作用。2020年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1523宗,调解成功1394宗,调解成功率为91.53%,有效消除矛盾纠纷潜在隐患,减轻基层社区民警的压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升法律服务质效
1.克服困难,保障公证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的需要,全力打造优质公证服务,切实履行公证职责,2020年,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467件(涉外民事179宗、国内民事2287宗)。成立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协助清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辅助事务、参与调解、送达、保全等事务,提高司法辅助事务办理效率,确保审判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
2.简化程序,改进法律援助模式。2020年,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61宗: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47宗,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或代理案件614宗,行政法律援助案件0宗;接听法律援助求助咨询电话654个,接待求援群众392人次。
3.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功能,推动平安清城建设。2020年,我区47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2044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758件,人民调解13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71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件,有力推进法治清城、平安清城建设。
4.高标准建成“一站式办公、一体化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安排,围绕清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以“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为基本功能定位,打造的集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是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中心,由城中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实体化入驻,整合相关法律服务资源,配备了含公证员、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在内的15名工作人员。服务中心二楼设置有“普法宣传教育展示”,让观者以亲身观看与体验的方式,认识并熟知司法行政业务、公共法律服务、获得良好的法治精神教育与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氛围。
(六)以高度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通过组织司法所每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今年共排查社区矫正对象388人次,组织个别谈话教育180人次,要求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承诺书180份。共排查、筛选出涉恶重点社区矫正对象93人,发现线索1条报送区扫黑办。
二、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全面依法治区作还有待加强。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办法和行为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某些街镇、单位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设施还比较缺乏,有些村(社区)还存在普法“盲区”,阵地教育的形式仍需要创新,内容有待丰富。
(三)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程度不高,教育矫治质量有待提高;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够,难以取得基层组织、社区居民全面配合。
三、下ー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我区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新时代法治清城建设上新台阶。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公布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培训考试加强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培训,推行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部署,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我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三)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自然村(村民小组)工作,指导工作室场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广人民调解“说事评理”工作机制,积极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管理。
(四)创新法治宣传载体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我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宣传高地的功能,以高科技电子屏、投屏等设备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形成富有内涵的法治文化宣传电子景观,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以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建设为依托,全面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力度,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到村(居)工作服务水平。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继续全面推行“五个ー”教育矫治模式,大力开展震撼警示教育、国学教育、“每月一主题”教育,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和线上线下教育等。推动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继续探索“智慧矫正”建设,根据上级的部署推进远程视频点名系统向司法所延伸。积极推进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数据共享,扩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五级联通覆盖面。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