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效能,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我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基础性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我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行政工作中带有普遍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法。并加强各项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通过干部普法学习等学法活动,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了行政法的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新的政策文件。同时,局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在行政执法行为中,严格按照《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文件规定执行,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执法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依法、合理行政。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我局将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协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和案件评查制度,落实《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方案》、《清城区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我局还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2016年无制发规范性文件。
4、全面清理行政职责,规范健全行政程序。我局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其他行政职责的清理作为2016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按照“三定”职责对我局的各项行政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要求、法律责任等分别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办事程序,明确了岗位职责要求,提高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5、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处理了21件群众的咨询投诉,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相关职能、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办理12345热线转来的工单658件;2016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数3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原决定;作为被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其中维持原判6件,调解结案2件,未审结2件。
(二)履行部门职能,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做到依法行政
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目标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突出抓好城乡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推进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城乡充分就业工作成果日益巩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1136个,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68人,新增吸纳本省劳动力5846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3089人,促进创业405人,带动就业144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7%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59人;发放退休证1214本,失业登记1668人,就业登记2701人;二是城乡社会保障全面覆盖。截至2016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231837人,城乡养老保险续保人数128240人。2016年,我局把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作为基层治理工作重点,共审核了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共7602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预存11254.76万元入我区社保局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三是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了新录用公务员37人及事业单位调任到机关单位担任领导的科级干部1到市委党校参加初任培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3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24人。2016年全区共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60人,培育企业高端核心人才183人,培训行业高技能人才430人次。打造了2个优秀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引进了高层次专业社工专家团队2个,专家评委20人,培养本土社工领头人才9人,开展社工服务522人次,培训社工人员416人次。引进第三批高层次紧缺人才1人,受理第四批高层次人才3人,发放紧缺适用人才专项资金22.6万元。四是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收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726件,涉案人数合计3370人;其中立案受理561件,涉案人数共计1915人,涉案金额6384.87万元,已结案561件,结案率100%。五是劳动保障执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实施。我局正筹建劳动保障监察“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预计该项目建设在2017年1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以此加大行政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力度,依法依规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2016年调解劳资纠纷案件212宗,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13宗,其中已解决99宗,共为588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4580.71万元;处理30人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12宗,涉及人数496人。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今年9月,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中得到国家人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表扬。
(三)广泛宣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我局不断加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日期,主动组织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派发宣传单张和小册子,让群众知悉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今年7月在中山公园举办了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咨询宣传活动,12月19日和26日晚上我局上线清远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节目,为群众解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日常的劳动监察执法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行动5次,我局工作人员也向企业和职工讲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主动巡查用人单位432户,涉及劳动者19780人。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改进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和仲裁员等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党风廉政等活动内容,注重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的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执法部门力量的整合和执法效能的提高。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区下发的评查标准,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三是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工作的各项程序。五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三)加强法律知识宣传
以“春风行动”、举办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宣讲会等作为主要的法律宣传阵地,全面宣传劳动就业培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将法律法规常识送进乡村、送进社区、送进学校、送进企业、送进单位。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