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我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司法所负责人集中收听收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议,还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二是抓好抓实学习贯彻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要求领导干部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书记结合工作职责或单位工作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清城建设》为题开展第四季度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并撰写心得体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12月组织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培训班。通过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方式,带动全区将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根据《纲要》的任务和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二是区委依法治区办已印发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开展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三是组织落实2022年度法治清城建设考评、依法行政考评,对镇街、区直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进行考评督察,倒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分别在区政府九届7次、第14 次、第1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合同编和宪法相关法(国旗法、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是7月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98%以上。组织50余名区管干部到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三是举办了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四是不断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按照重大时间节点更新各宣传阵地内容。依托凤城广场沿江宣传栏、飞来湖法治公园和市人民医院、顺盈广场、城市广场设置的电子宣传屏以及公法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窗口等阵地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利用清城政法、清城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司法法治号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惠企便民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服务重点项目,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惠企政策推送、法律服务指引、预约法治体检等便利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联合区工商联建立“千所联千会”机制,送法入商会,持续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同时,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区8个商会与7家律师事务所结对后持续开展法律服务。6月,凤城街商会与广东飞来湖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9月,区工商联、区总商会与广东正肯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协议,律师行业履行职责,切实服务企业发展。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9月中,我局与区工信局到丽珠集团公司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工作座谈会。会上,市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广东捷高律师事务所朱梦舒律师为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向企业代表就当前国际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等情况进行现场交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环节。出具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8份,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各3份。印发《清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审核(审查)通过《清远市清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等6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关于调整扩大清远市清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今年,我局对《清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14份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一统筹四统一”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对于目前下放的299项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向市级部门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以线上模式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各镇街、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工作的分管领导、法治建设工作业务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用以案说法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换发新证1110个,同时动员各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整体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三是扎实推进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清城区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为扩大专项整治社会效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投诉或举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主体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四是开展2022年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法治清城和依法行政考评内容。我局从区直单位报送的执法案卷目录中随机抽选案卷4宗,通过交叉评查的方式,突出评查重点,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法定权限等方面开展案卷评查。同时,组织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第一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事项原实施单位,根据镇街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按照《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抽调相应的案卷进行评查。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筑牢第一道防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1560宗,调处成功1539宗,成功率98.6%。其中八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人民调解案件1049宗,调处成功1023宗,成功率97.52%。另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调处诉前司法调解案件1004宗,调处成功581宗,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压力。二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2022年,共办理公证1432件,电话咨询、现场咨询接待4000余次,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推出公证咨询“直通车”服务,强化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婚姻登记部门等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主动取证,实现办理公证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加强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代办延伸服务,实现公证与认证一站式办理,并制定个性化公证温情服务。今年以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公证的政策法规解读、疑难问题解答和具体办事指引4000余次;容缺受理80余次,主动取证20余件;公证与认证一站式服务15次,邮寄公证书60余次;办理遗嘱免收公证费13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减免公证费16件;公益性遗赠免收公证费1件;快速出证80件,并获赠群众的锦旗和感谢信。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66宗,接听法律援助求助咨询电话149个,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65人次,群众对办理案件质量及解答咨询的满意率为100%。与工会、残联、老龄办、妇联、共青团、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社团组织和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等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进一步方便为特殊困难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畅通渠道。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清城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贡献了积极力量。积极推进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1个,实现区、镇、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区56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679次,其中法律咨询1922件,法律援助12件,人民调解16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04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5份,有力推进法治清城、平安清城建设。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833人,其中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6人,解除矫正措施365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468人,接收率达到100%。开展“五位一体”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品牌建设活动,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学习活动65场共4738人次,社会公益活动46场次共1013人次,协助就业15人次,并开展帮扶、心理矫治等活动,让社区矫正有“力度”也有“温度”。四是落实安置帮教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2022年,我局加强与大同社工服务中心协作,为有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提升培训就业技能5人次,沟通建立安置基地 59人次;开展就业指导近168人次,推荐就业信息 173份,推动成功就业27人次。
(五)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一是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设置了基层受理点和公安受理点,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二是将调解引入案件审理程序,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沟通平台,及时化解当事人的不良情绪,实现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复议过程中注重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指导,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清远市司法局关于打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亮点的实施方案》《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管理,各行政机关已落实“双报告”制度要求。9月,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新权到各镇街、公安清城分局指导行政诉讼出庭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2年,区领导出庭应诉的案件有4宗,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88%,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持续发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设施还比较缺乏,有些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较为落后、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普法内容有待丰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区8个司法所政法编制人员一人多岗是常态,部分编制人员被长期抽调到镇街或其他部门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减免责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三)提高行政纠纷和复议改革工作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采取多元化的结案方式,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四)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将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村(社区)工作服务水平。
(五)稳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成效。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抓好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用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资源和普法宣传载体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