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我区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保缴费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求,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8月26日下午召开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保缴费工作协调会议,清城区财政、社保、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会。
会上就清城区2018年8月-2021年7月期间退出现役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保补缴和本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保缴费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解决,会议明确,由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2018年8月以来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保缴费的缴费对象和缴费区间确定、资金安排落实、费用计算复核、申报办理流程等工作,同时会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后续问题和梳理打通工作难点堵点,确保此项工作能及时按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做好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保缴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社保缴费工作事关安置士兵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逐月缴交本年度退役士兵社保费用及在年底前完成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