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精神,今年秋季,清城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派位工作实行“互联网+招生”,即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 :
● 全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
● 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报读一至两所民办学校和一所符合入读条件的公办学校。
现场报名 :
(1)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2)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一、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民办学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清城区户籍;
(2)其父母在清城区工作或创业经商;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学生:
(1)清城区户籍;
(2)其父母在清城区工作或创业经商;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一)网上报名(公、民办学校)
5月30日—6月3日,家长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址等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2)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
(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根据指引进入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若适龄儿童(少年)属于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类别的,在了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本人或其监护人房产地址对应所属的招生学校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招生平台指引点击进入招生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证照,照片必须清晰、齐全。选读民办学校的,在充分了解所选择的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含剩余学位数)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意愿和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合理选报一至两所民办学校。
(二)现场报名(公、民办学校)
5月30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属于公办学校现场报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根据实际住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学区报名点或指定报名点报名。属于网上报名类别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在此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学区报名点或民办学校,由报名点或民办学校协助报名。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务必按时间及要求到学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保留学位。
(三)网上审核和信息收集
(公、民办学校)
(四)网上录取并公布录取情况 (民办学校)
(五)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平台上进行录取情况的确认(民办学校)
6月11日—6月12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报名平台上进行民办学校对其小孩录取情况的“确认”。若同时被两所民办学校录取的,只能选择确认其中一所。
温馨提示: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及时在报名平台上进行民办学校对其小孩录取情况的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取资格。确认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将不予派位。
(六)现场审核材料(公办学校)
(七)上门核查(公办学校)
6月18日—7月7日,各公办学校报名点将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申请入读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的居住情况,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八)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 (公办学校)
(九)网上打印或到学校领取 《入学通知书》(公办学校)
(十)统筹安学位
(十一)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十二)公布新生名单 (公、民办学校)
(十三)新生回校报到 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非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注意:所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户主、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户口簿户主、本人及其父母所在户口簿户主、其父母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生派位办法
3.“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拥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但本人或其父母没有合法房产,区教育局将根据其实际住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非户籍生派位办法
2.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其父母实际住址,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3.“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的非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人员,且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在该房产一同居住,区教育局将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家长们对今年的招生派位工作
都清楚了吗?
如果还有疑惑
请继续往下滑
↓↓↓
今年清城区公、民办中小学为什么实行网上报名?
为方便群众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避免到现场扎堆排队、等待审核时间长等情况发生,今年秋季起,我区公、民办中小学均实行网上报名。届时,家长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或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按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0日—6月3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同一时间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
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精神,清城区结合全区公办学校布局、学校办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以路为界、尊重历史、未来发展”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
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按什么顺序进行派位?
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依照“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随迁子女→学区范围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序依次派位。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学校时,须提交本人或其父母在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在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是指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具体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房产交易完税证明(以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入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的合同不作为合规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产权比重多少才能被接受登记?
不完全房产是指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父母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该房产到相关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今年6月3日(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才进行购房、正式入住或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否进行报名?
错过报名时间怎么办?
凤翔小学今年招生是否与去年一样,只招收学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今年秋季可否申请入读凤翔小学?
飞来湖小学今年秋季开始招生吗?
今年清城区民办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在清城辖区内有多套房产,可否持多套房产报读多所公办学校?
清城区2020年秋季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办法
符合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清发[2012]27号)精神,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可在6月1日—3日直接到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递交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二)儿童(少年)出生证;
(三)其父母的《清远市高级人才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和认定批复;
(四)住房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精神,现役军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清城区公办学校,可在6月1日—3日直接到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递交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二)儿童(少年)出生证;
(三)其父母的军官证和部队证明。
● 以上两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经核定报名资料后,区教育局将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 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可径直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报名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精神,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在清城区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报名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五份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二)儿童出生证;
(三)其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五年社保(含养老和医疗)的证明材料;
(四)其父母的有效居住证;
(五)其父母在清城区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材料。
报读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以下六份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二)儿童(少年)出生证;
(三)其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五年社保(含养老和医疗)的证明材料;
(四)其父母的有效居住证;
(五)其父母在清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材料;
(六)学籍证明。
●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5月30日—6月3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报名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区教育局将根据其父母近五年实际居住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学位。
温馨提示:
(一)家长须在报名时备齐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拍照、上传材料照片;现场报名的,请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由于已有全国统一的学籍号,不得在其它学校申请报读一年级。
(三)如有社会不法人员以帮助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为由向家长索要利益,各位家长千万别误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方式
1. 登陆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qingche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查询;(识别下方二维码跳转)
2. 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清城区教育局咨询热线:0763-3339007、333164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前往清城区水关口15号原清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咨询点咨询。
清城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763—3331843(区教育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