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清城区统计局 清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20641人,占82.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9260人,占17.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0982人,乡村人口增加2768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36个百分点。
表6-1 近四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单位:万人、%
二、流动人口[5]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57212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为230517人,流动人口为341608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2575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1585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8]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49197人,增长77.1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05761人,增长831.16%;流动人口增加43436人,增长14.57%。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8个街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8个街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范围不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范围开始包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包含龙塘镇、高新区。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8]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市反馈数据,包含龙塘镇、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