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清城区石角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卓新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陆志敏分别向石角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伟荣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卓新对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责任感扛起巡察整改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注重整改实效,深化标本兼治、贯通融合。
陆志敏指出,巡察发现石角镇党委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不到位、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危房改造主管职责履行不充分,削坡建房工程监督缺位,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未落实有效监督管理,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不严谨、道路养护缺乏监督,对船舶油价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不扎实,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不佳,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指导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干部作风不实、对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对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资料审核不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微监督”平台管理不到位、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有差距,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引领不够、农村信访矛盾较多;落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微监督”平台内容更新不及时、关注度低,村(社区)务监督流于形式,“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资产经营管理不完善,资产管理不善,土地资源租赁不规范,集体资源闲置多年,耕地地力补贴申报不严不实,道路拓宽工程合同不规范,未按标准收取餐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陆志敏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三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清城区石角镇党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陈伟荣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同时对照共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巡先改、立行立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工作责任;二是对照问题清单,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提升工作实效。石角镇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对照清单、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石角镇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向市委、区委、向全镇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清城区副区长、石角镇党委书记陈伟荣作表态发言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相关室组负责同志、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和石角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石角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十一大办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