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城区南门街70号以纯服饰店(健丰服装店)发生火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为教训,为进一步加强我街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在辖区内开展全方位的排查及整治工作。
以高度重视的思想意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在深刻吸取2020年8月17日清城区南门街70号以纯服装店(健丰服装店)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后,凤城执法分局按照《清远市商业建筑外立面广告牌和“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辖区中队共排查出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采光、通风等功能,影响建筑内部经营场所的人员疏散逃生设施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以及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等外立面违规广告牌242宗,并派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59份。
整治辖区内市场户外广告
以全面有效的工作模式,确保整治落到实处
一是以“网格”为基础开展排查工作。组织各中队队员按包片对辖区违规户外立面广告进行排查,并建立《违规广告招牌排查统计表》台账,并在日常工作中对新增、清拆等信息及时更新,做到有记录可查。二是主动联系商户和业主派发清拆通告。以《违规广告招牌排查统计表》台账为基础,主动与商家、群众联系,积极对其进行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等教育,做通思想工作,并派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联合各部门开展清拆工作。制定清拆计划,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社区、施工队等部门,第一轮首先对已结业或无物主的广告牌进行清拆。对拆除过程中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警中队协助疏导。
拆除北门街户外广告
拆除南门街户外广告
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超额完成整治任务
根据《清远市商业建筑外立面广告牌和“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街全面排查辖区内违规广告牌,凤城执法分局制定第一轮清拆任务目标为20宗,截至9月底,已拆除违规广告牌41宗,共238.5平方米,以205%的额度超额完成第一轮整治任务。
拆除北门街周边户外广告
拆除北门街周边户外广告
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方式,确保次轮整治全面完成
一是及时更新《违规广告招牌排查统计表》台账,以单元网格为基础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并结合城管通平台加强网上监督,及时发现违规户外立面广告牌。对已拆除的广告牌要及时整理台账,做好标注,完善“一事一档”。二是加强商户和业主的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商户和业主规范设置广告牌,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加大力度督促南门广场和松岗路口等大型广告牌所有人实施自行拆除。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对重点难点拆除案件,制定周详的行动方案,依法开展清拆工作。
供稿:城管办 周承斌、凤城执法分局 梁羽
法律法规知多D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