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城区紧扣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坚持制度先行、设施筑基、智慧赋能、协同发力,初步构建起覆盖“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近三年来,建成运营9处建筑垃圾处置点(含3处临时消纳场、6处中转站或收集点),消纳处置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约52.92万吨;完成电子联单6064宗,占全市97%,核准排放7.26万立方米;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660宗,处罚金额545.96万元;目前对25家运输企业约319台车辆进行年度核准。
一、制度先行,构建全链条规范管理“四梁八柱”。清城区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理基石,先后编制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0年)》《清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局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规划引领+方案部署+内控落实”三级制度框架。同时联合发改、工信、住建等8个部门协同发力,从源头减量、收运体系到利用处置各环节明确职责分工。2025年以来,完成375个施工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作出排放许可153宗,核准工程渣土产生量255.93万立方米,对25家运输企业约319台车辆进行年度核准,建筑垃圾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设施筑基,补齐处置能力短板提升资源化水平。为解决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升资源节约利用能力,清城区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置需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运营9处建筑垃圾处置点(含3处临时消纳场、6处中转站或收集点),消纳处置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约52.92万吨。处置设施的完善有效破解“产消失衡”矛盾,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坚实硬件支撑。
三、智慧赋能,打造全过程可追溯监管体系。清城区全面推进电子联单管理,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可追溯。核准车辆全部接入市交通运输局“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平台,实现动态监管。2026年1月完成对各核准排放工地、运输企业、处置方管理人员的电子联单监管平台系统接入。截至目前,完成电子联单6064宗,占全市97%,核准排放7.26万立方米。信息化手段的深度应用,推动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转变,极大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效率。
四、协同发力,严打违法处置形成强大震慑。清城区对内严格对外深化“两条战线”协同推进,形成统筹推进坚强合力。对内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管。2021年以来,固废领域出动执法31110人次、9450车次,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660宗,处罚金额545.96万元。对外深化跨区域协作,2025年2月与广州市花都区联合印发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联合执法机制文件。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跨市联合执法6次,查处涉嫌违规车辆11台,有力封堵跨区域非法处置边界漏洞。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