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9月17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科华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恒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胡科华强调,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财政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
胡科华指出,区委第二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谢恒表示,区财政局上下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主动衔接,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汇报听取、资料查阅、现场考察、个别访谈、工作保障等工作,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深入剖析、立行立改,以整改实效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察组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4655448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