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 号)、《广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转岗安置消防员拟安置的岗位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763-3939072。
清远市清城区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