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紧紧围绕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示范区域目标,积极筹划、加强引导、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抓实抓细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变“废”为“宝”。实施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清城区已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和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升级改造分类投放收集点和分类设施。在中心城区升级改造具备遮雨、照明、吸收等功能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合计917个,设置了一批分类果皮箱、四分类桶等分类设施满足群众的投放需求。建立示范片区厨余垃圾收运体系试点。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天派出4台额定载重量为9吨的全密闭厨余垃圾收运车辆统一将示范片区内试点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和大型餐饮机构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市级厨余垃圾协同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积极探索厨余垃圾预处理模式。在莲塘中转站内设置厨余垃圾预处理设施,采用预处理工艺对厨余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再通过压榨、脱水、油水分离等步骤实现厨余垃圾油水渣分离。其中分离出的油脂可作为生物柴油的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后排放至污水管网,经处理后的厨余垃圾总体减量50%以上,最后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建立餐厨垃圾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餐厨垃圾存放、收运和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实现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完成对现有中转站扩容工作。E17号区垃圾中转站扩容改造后增加了2套压缩设备和2条桶装车道,并将现有的四厢站升级为六厢站,有效提高了E17号区垃圾中转站日转运处理量能力,解决清城区江南片区压缩转运能力不足的难题,全面提升中转站的作业效率和应急压缩转运处理能力,保障生活垃圾能够实现日产日清。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并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每季度对各镇街、区直单位和市驻区有关单位进行差异化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充分发挥“以考促干,以考促建,以考促优”的作用。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机制。城管部门和各镇街执法部门上下联动,对七大生活垃圾产生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查处餐厨垃圾存放、收运和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实现餐厨垃圾长效管理。2024年共发现存在问题情况累计达277宗次,作出行政处罚9宗,拟罚没金额累计67550元。建立持续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2024年省下达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和区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共约447.19万元(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经费354.97万元;清城区东城、凤城示范片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经费84.42万元;清城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经费7.8万元),合计安排专项资金647.19万元。截至目前,支付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服务项目经费177.50万元;清城区东城、凤城示范片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经费141.71万元,清城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经费支付7.6万元,合共326.81万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将垃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范畴。同时,各街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凤城、东城、洲心、横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分别实施了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和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洲心、横荷)创建服务项目。通过引进专业机构,建立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体系,从氛围营造、设施设备、队伍培训、宣传策划、分类督导、回收体系、智慧管理等方面重点建设四个示范片区共348个居住小区。目前示范片区内的居住小区、公共机构和学校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率达35%以上。建立社区“两委”与物业(小区)党支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选择10个条件成熟的物业小区进行试点,设置党群议事厅,听取居民群众关于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挖掘小区的治理能人,发动小区党员、物管人员、老干部、老党员、社工、热心居民等组成志愿服务队,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为小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相关政策解读、知识宣讲、示范实操等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进行现场抽检,强化示范创建成效。截至目前,清城区已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212家公共机构完成示范创建,创建率达80%以上。同时,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24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每季度定期会同区分类办对区直单位、市驻区单位示范创建工作、绿色办公和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检,并进行通报。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