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2023 年“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清三项办〔20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清城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清远“粤菜”高质量发展,提升“粤菜师傅”相关专业人才职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粤菜师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一、服务内容
1.承办我区“粤菜师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通过理论与实操相结合培训教学模式,对参训学员在工匠精神、职业道德、烹饪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开展具有我区特色的菜品烹饪技艺培训,提升粤菜烹饪从业者技能,提高我区特色菜整体水平。
2.配合区人社局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反诈等公共知识宣传。
二、征集范围
1.承训单位范围包括在我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或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培训教师无前科劣迹,无服刑经历。
3.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4.有相关培训活动的举办经验。
三、征集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内,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条件自行向清远市清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袋,密封袋骑缝处加盖公章)。
2.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承训单位。
四、申报材料
1.《“粤菜师傅”技能提升培训机构报名表》
2.广东省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聘用、专任教师的资质证明、2022年度培训业绩材料(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同时,需在本地有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照片)
4.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培训方案
6.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
六、受理地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4楼东403室;联系电话:0763-3939264。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